每周一纪|54条鲢鱼换来一纸处分
2021年11月26日 11:08
2020年12月7日,慈溪市观海卫镇环卫所河道组组长孙伦波违规接受辖区企业赠送的54条鲢鱼,并平均分给27名环卫所工作人员。2021年6月23日,孙伦波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20年12月7日上午,观海卫镇环卫所河道组组长孙伦波在村里检查河道卫生时,接到了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该公司刚从鱼塘捕捞上来54条鲢鱼,打算分给环卫所的工作人员。
这家物业公司负责承接观海卫镇的部分卫生保洁业务。业务做得好不好,负责监管的环卫所具有一定的发言权。鉴于这层关系,孙伦波心里略有警觉。
孙伦波转念一想,鲢鱼才几元钱一斤,况且54条鲢鱼分给全体工作人员,每个人才拿到2条,这么轻微的礼物拿了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他放下警惕,决定收下这“一点心意”。他将鲢鱼平均分给27名环卫所工作人员,共计价值人民币1080元。环卫所负责人知晓后,也未加阻止。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久后,观海卫镇纪委根据信访举报,对孙伦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021年6月23日,孙伦波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环卫所负责人被追究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
违纪党员自省
面对管理服务对象送的鲢鱼,我心想才4元一斤,很便宜的,收下没事的。其实这反映出自身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把党纪法规抛在了脑后,辜负了党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我真的很后悔!
执纪者说
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到底哪些“礼物”不能收、哪些东西不能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心中有数。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把握好与管理服务对象的“亲清”界限,牢记这54条鲢鱼换来一纸处分的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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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