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之六 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021年7月30日 08:45
支持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在符合规范要求下,经规划许可,企业可适当提高生产性用房建筑容积率,增加部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并达到容积率下限要求的,经住建部门房屋质量竣工验收后,对第三层及以上部分的厂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允许制造业企业按规定在厂区内建设适量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含职工集体宿舍)。
1.受理范围
县域内新建或技改项目中涉及厂房建设的各类工业企业。
2.申报时间
建设的厂房经住建部门房屋质量竣工验收后。
3.责任单位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4.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新建或技改项目备案或核准通知书;
(4)新建厂房的房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
(5)新建厂房的面积测绘图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其他
咨询电话:
0570-6016255
政策生效时间:
2020年5月18日
来源: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