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是“避风港” 法院有权强制扣划保险金
2022年7月18日 10:51
梁某为开化一个体商户,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因业务发展需要分别通过金融机构、亲戚朋友等渠道借款10万余元。可是,在取得借款后,梁某并未按约定时间还款。最后,金融机构及其亲友陆续将梁某起诉至法院,并拿到了法院要求梁某履行还款义务的生效判决书。
然而,梁某不仅无视法院的判决,本人更是不接电话、不回家“神隐”起来。无奈的申请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梁某涉及的执行案件一共有5件,名下没有房产、车辆信息,银行账户等财产之前已经被冻结,但有效资产很少。同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令整个案件的执行难度大大增加。
当该案进程陷入困境之时,承办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梁某有诸多保险方面的信息。为了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调查核实,承办法官将系统中涉及到梁某的保险信息进行初步筛查,然后将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梁某的保险梳理出来。随后,承办法官拿着梳理出的材料前往对应的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调查。
通过调查核实,梁某在某保险公司购有一份价值10万元的保单,该保单属于分红型保险,尚有现金价值7万元。眼看案件出现转机,承办法官当即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提取被执行人梁某在保险公司的保单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很快配合了法院的工作,将7万元的执行款及时转账到该案的专用执行账户中。
得知自己的保险被法院提取了,梁某终于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通过调解,几名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而被执行人梁某则需再补3万元执行款,一共10万元按比例返还给了所涉案件的申请人,5起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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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