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纪|违规借款“送”关照,要不得!
2021年8月10日 17:37
2013年5月至2019年1月,张晓军在担任泰顺县三魁镇副镇长和西旸镇常务副镇长、副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2020年12月,张晓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
2013年5月至2019年1月,张晓军在担任泰顺县三魁镇副镇长和西旸镇常务副镇长、副书记期间,将其分管的三魁镇和西旸镇道路交通、农村污水工程直接发包给董某某、庄某某、周某某、刘某某、温某某等人实施。
在工程实施期间,张晓军违规向上述管理服务对象共计借款308.1万元。
张晓军利用分管交通建设、农村污水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对管理服务对象予以关照。
2019年7月,泰顺县委巡察组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后,县纪委随即展开深入调查。截至泰顺县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张晓军已归还258.1万元借款本金,剩余50万元借款本金和134余万元利息也在陆续归还中。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2020年12月,张晓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我因投资在外的资金无法收回,便向亲朋好友借,后来发展到向管理对象借款周转,利滚利,整天拆东墙补西墙,没有遵守纪律规定。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一定改正错误,加倍努力工作。
执纪者说
“官商交往要有道,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本案管理者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因借贷而使政商关系变了味,损害公职人员在群众心中良好形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自我约束,筑牢纪法底线,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