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社会、你我共赢丨一个团队办好一件事,人民法庭亮剑“老赖”
2020年以来,开化法院创新推行“一个团队办好一件事”改革,建立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机制,组建“员额法官 法官助理 执行员 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紧盯办好当事人诉讼“一件事”目标,实现“一个纠纷、一个地方、一个程序、一个结果”由“一个团队”办结,审执无缝衔接,密切配合,案件自动履行率得到显著提升。
面对少部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债务人,2月2日,开化法院四家人民法庭与执行局联动发力,凌晨出击“老赖”。
凌晨4点50分,耀眼的警灯闪烁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开化法院四个法庭全体干警精神昂扬,整装待发。凌晨5点,警车依次缓缓驶出,兵分四路,开展“芹城利剑”2号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2018年11月,被执行人余某某因家中装修,向申请人徐某某购买装修材料,然未付货款。2020年4月,经法庭判决,余某某应支付徐某某6000元货款并支付利息。但余某某未自动履行。后期经过再次协商,余某某答应于2020年6月支付。然而约定的时间到了,余某某再次失信。
余某某上了警车后,愤愤不平,“虽然我看见他(申请人徐某某)三回了,但我不会搭理他的!”到了法庭后,眼看可能面临在拘留所过年的处罚,余某某立马利用手机转账,全部履行到位。同时,因余某某有能力履行却故意拖延、躲避履行法定义务,被处以罚款1000元。
2019年1月,受害人江某某在为被执行人王某某提供劳务时受到损害,不治身亡。江某某的家属提起诉讼,经法庭判决,由王某某赔偿江某某家属57万余元,被执行人汪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生效后,二人均未赔偿上述款项,江某某家属申请强制执行,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后,俩被执行人于2019年底写下承诺书,王某某承诺每年支付15000元,汪某某承诺每年支付12000元。但春去秋来,说好的钱迟迟未支付。执行干警到达汪某某家时,汪某某只丢下两个字,“没钱”!最终,汪某某被行政拘留15日。
2018年9月,被执行人徐某某从申请人朱某某处购买材料后拖欠材料款14500元一直未结清。2019年11月,朱某某向法庭提起诉讼,后双方协商一致,约定2020年3月、9月分两次还清,但徐某某到期拒不履行。经法庭多次敦促后,徐某某仍未履行,法庭建议朱某某立即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做双方工作,本次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徐某某当场支付5000元,并约定剩余款项于2021年7月结清。
开化法院此次“芹城利剑2号”行动,邀请2名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执行过程,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采取拘留措施5人,罚款7件1万元,当场履行4件,部分履行7件,执行到位金额2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