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之八 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
2021年8月5日 11:03
企业利用“互联网 ”模式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形成连续生产、联网协同、智能管控等制造模式的,经省经信部门审定,一次性奖励企业最高10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信息化(数字化)类示范(试点)企业或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30万元;企业开展并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受理范围
申报并通过上述项目审核、评定的我县工业企业。
2.申报时间
获得批复文件后。
3.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数字与智能制造科。
4.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省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审定报告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其他
咨询电话:0570-6523873
政策生效时间:2020年5月18日
来源:
编辑:戴杰